4月13日,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發布關于公開征求大型醫用設備配置準入標準意見的函,根據2023年版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管理目錄,結合醫療設備技術發展和應用情況,國家衛健委組織專家對大型醫用設備配置標準進行修訂,并起草了《甲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準入標準(征求意見稿)》《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標準指引(征求意見稿)》,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今年3月,《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管理目錄(2023年)》發布,管理品目由10個調整為6個,其中,甲類由4個調減為2個,乙類由6個調減為4個。
一、正電子發射型磁共振成像系統(PET/MR)由甲類調整為乙類。
二、64排及以上X線計算機斷層掃描儀、1.5T及以上磁共振成像系統調出管理品目。
三、將重離子放射治療系統和質子放射治療系統合并為重離子質子放射治療系統。將甲類螺旋斷層放射治療系統(英文簡稱Tomo)HD和HDA兩個型號、Edge和VersaHD等型號直線加速器和乙類直線加速器、伽瑪射線立體定向放射治療系統合并為常規放射治療類設備。
四、將磁共振引導放射治療系統納入甲類高端放射治療類設備。
五、規范部分設備品目名稱。
六、調整兜底標準。將甲類大型醫用設備兜底條款設置的單臺(套)價格限額由3000萬元調增為5000萬元人民幣,乙類由1000—3000萬元調增為3000—5000萬元人民幣。